超声波是指频率在20kHz以上,不能引起正常人听觉反应的机械振动波。将超声波作用于人体以达到治疗目的的方法称为超声波疗法。频率500~2500kHz的超声波有一定的治疗作用。现在理疗中常用的频率一般为800~1000kHz。 超声波的生物物理学效应及其作用机理 1、 机械作用 机械作用是超声波的一种基本作用。超声波在介质内传播过程中介质质点交替压缩与伸 张形成交变声压,不仅可使介质质点受到交变压力(在治疗剂量下,每一细胞均受4-8mg压力变化影响)及获得巨大加速度而剧烈运动,相互摩擦,从而促进细胞内容物的移动,改变其中空间的相对位置。简单来说,超声波对组织内物质和微小的细胞结构的一种“微细按摩”的作用。这种作用可引起细胞功能的改变,引起生物体的许多反应:⑴改善组织营养;⑵镇痛;⑶软化瘢痕;⑷杀菌。 2、 温热作用 超声波作用于机体时可产生热,这种“内生热”的形成,主要是组织吸收声能的结果。 超声波热的作用除了普遍吸收之外,还可选择性加热,主要是由于在两种不同介质的交界面上生热较多,比如:在机体内的肌腱、韧带附着处,关节的软骨面、骨皮质、骨膜等处产热较多,这在关节、韧带等运动创伤的治疗上有很大意义。所以超声波的热作用(不均匀加热)与高频是及其他物理因子所具有的弥漫性热作用(均匀性加热)是不同的。此外,超声波产生的热将有79-82%由血液循环带走,因此当超声波作用于缺少血循环的组织时,如眼的角膜、晶体、玻璃体、睾丸等则应十分注意产生过热,以免发生损害。 3、 理化作用 基于超声波的机械作用和温热作用,可继发许多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,此处不进行具体介绍。 主要适应证 1、 软组织损伤 肱骨外上髁炎(网球肘)、肩撞击综合征、肌肉劳损、软组织挫伤、腱鞘炎、瘢痕组织等。 2、骨关节病 颈椎病、肩周炎、四肢慢性关节炎、腰椎间盘突出症、半月板损伤、髌骨软化症、骨折等。 禁忌症 1.凡恶性肿瘤(大剂量聚集可治),活动性肺结核,严重心脏病的心区和星状神经节,出血倾向,静脉血栓之病区均禁用。 2.孕妇(早期)腹部及小儿骨骼处最好选用其它疗法。在头部、眼睛、心脏、生殖器部位治疗时剂量要严格掌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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